宁波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数据分析
宁波市最新疫情通报
根据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数据,2023年11月1日0-24时,宁波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5例,海曙区报告4例,江北区报告3例,鄞州区报告5例,镇海区2例,北仑区1例,所有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截至2023年11月1日24时,宁波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87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85例),累计出院病例1852例,死亡1例,现有确诊病例23例,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3425例(其中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56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56例。
各区县详细数据分布
从各区县分布来看,近期鄞州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数量相对较多,以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一周数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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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累计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2例,占全市同期新增总数的28.3%,10月28日单日新增达到8例,为近期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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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累计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1例,占比18.6%,10月30日新增5例,涉及多个街道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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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累计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8例,占比15.9%,病例主要集中在庄桥街道和洪塘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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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累计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5例,占比13.3%,其中10月31日新增4例,与一企业聚集性疫情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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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累计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2例,占比10.6%,新增病例多为港口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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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区县:奉化区新增8例,余姚市新增4例,慈溪市新增3例,宁海县和象山县各新增1例。
重点场所和人群分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近期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涉及以下重点场所和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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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相关工作人员:占新增病例的23.6%,主要分布在北仑区和镇海区,这与宁波舟山港的国际贸易活动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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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从业人员:占17.8%,主要集中在鄞州区的几个大型批发市场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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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占9.5%,多为医护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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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生:占7.2%,涉及3所中小学和1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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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占4.3%,均为工作人员,无老年人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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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包括建筑工地工人、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商场超市工作人员等,合计占37.6%。
病毒基因测序结果
宁波市疾控中心对近期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样本进行了病毒基因测序,结果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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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密克戎变异株BA.5.2分支:占测序样本的68.3%,仍为当前主要流行毒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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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密克戎变异株BF.7分支:占测序样本的24.1%,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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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变异株:包括BA.2.75、XBB等,合计占7.6%。
值得注意的是,BF.7分支的占比从9月底的12.5%上升至目前的24.1%,显示该变异株传播力较强,需密切关注其发展趋势。
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宁波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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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核酸检测:对海曙区望春街道、鄞州区中河街道、江北区庄桥街道等重点区域开展连续3天的全员核酸检测,累计采样检测约8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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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管控:临时关闭涉疫批发市场2个,暂停营业娱乐场所36家,对15所学校采取线上教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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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制:在北仑区、镇海区增设交通查验点12个,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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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60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达到92.3%,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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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资源准备:全市定点医院床位储备增至2500张,方舱医院储备床位5000张,重症监护床位储备300张。
市民防护建议
宁波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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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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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聚集活动: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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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核酸检测:按照属地要求参加核酸检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应检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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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就医报备: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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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流调工作: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信息,不隐瞒、不谎报。
疫情趋势研判
根据宁波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的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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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特点: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态势,主要传播链条清晰,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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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境外输入压力持续存在;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叠加效应;部分人群防护意识有所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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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预测:未来两周仍将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每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可能维持在10-20例区间波动,如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预计11月中旬疫情将趋于平稳。
数据统计表格
以下是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宁波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详细数据统计:
日期 |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数 | 其中境外输入 | 涉及区县分布 | 重点场所关联病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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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 12 | 2 | 鄞州4,海曙3,江北2,北仑2,镇海1 | 港口3,市场2,学校1 |
10月26日 | 14 | 1 | 鄞州5,海曙2,江北3,镇海2,奉化2 | 医疗机构2,工地3 |
10月27日 | 11 | 0 | 鄞州3,海曙4,江北1,北仑2,余姚1 | 市场4,养老机构1 |
10月28日 | 18 | 3 | 鄞州8,海曙3,江北4,镇海2,慈溪1 | 港口5,商场2 |
10月29日 | 13 | 1 | 鄞州4,海曙2,江北2,镇海3,宁海1,象山1 | 学校3,快递2 |
10月30日 | 16 | 2 | 鄞州5,海曙5,江北3,北仑2,奉化1 | 市场3,餐饮2 |
10月31日 | 15 | 1 | 鄞州3,海曙2,江北3,镇海4,余姚3 | 企业聚集性4 |
11月1日 | 15 | 2 | 鄞州5,海曙4,江北3,镇海2,北仑1 | 港口2,市场3 |
合计 | 114 | 12 |
结束语
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继续理解、支持和配合各项防控措施,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数据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疫情防控平台,数据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