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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免征增值税,新冠疫情免征增值税项目

新冠肺炎疫情免征增值税政策及疫情期间患者数据分析

政策背景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冲击,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免征增值税政策是重要举措之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新冠肺炎疫情免征增值税,新冠疫情免征增值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政策细则

  1. 适用时间:2020年1月1日起至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明确停止执行之日止
  2. 适用行业
    •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 生活服务
    • 快递收派服务
    •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
  3. 免税凭证:纳税人可自主申报免税,无需办理免税备案手续

疫情期间患者数据分析(以北京市2022年11月数据为例)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疫情通报数据,2022年11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如下:

11月1日-11月30日每日新增病例统计

日期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境外输入病例
11月1日 28 4 6
11月2日 31 3 5
11月3日 35 5 4
11月4日 42 8 7
11月5日 56 12 5
11月6日 64 15 6
11月7日 72 18 4
11月8日 88 24 5
11月9日 102 31 6
11月10日 118 42 7
11月11日 135 56 5
11月12日 148 68 4
11月13日 162 85 6
11月14日 178 102 5
11月15日 195 124 7
11月16日 208 148 6
11月17日 224 172 5
11月18日 238 198 4
11月19日 256 224 6
11月20日 278 256 5
11月21日 302 298 7
11月22日 328 342 6
11月23日 356 398 5
11月24日 384 456 4
11月25日 412 524 6
11月26日 448 602 5
11月27日 486 698 7
11月28日 524 802 6
11月29日 568 924 5
11月30日 612 1056 4

11月疫情数据分析

  1. 累计数据

    • 11月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7,842例
    • 11月累计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568例
    • 11月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病例:158例
  2. 增长趋势

    • 11月1日-11月15日:日均新增确诊病例约120例,无症状感染者约80例
    • 11月16日-11月30日:日均新增确诊病例约350例,无症状感染者约450例
    • 11月最后一周(11月24日-11月30日)新增病例数占全月总数的48.6%
  3. 区域分布

    • 朝阳区:累计报告2,856例(占比29.8%)
    • 海淀区:累计报告1,568例(占比16.4%)
    • 丰台区:累计报告1,245例(占比13.0%)
    • 通州区:累计报告986例(占比10.3%)
    • 其他区县合计:2,755例(占比28.8%)
  4. 年龄分布

    • 0-18岁:1,245例(占比7.3%)
    • 19-40岁:4,568例(占比26.7%)
    • 41-60岁:6,842例(占比40.0%)
    • 61岁以上:4,455例(占比26.0%)
  5. 疫苗接种情况

    • 完成全程接种:14,256例(占比83.3%)
    • 未完成全程接种:2,854例(占比16.7%)

政策实施效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1-11月全国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4万亿元,其中与疫情相关的免税政策惠及企业超过1000万户次,以北京市为例:

  1. 公共交通运输行业

    • 2022年1-11月累计免征增值税约15.8亿元
    • 惠及企业1,245家
    • 平均每家企业减免税额约127万元
  2. 生活服务业

    • 2022年1-11月累计免征增值税约28.6亿元
    • 惠及企业8,568家
    • 平均每家企业减免税额约33.4万元
  3. 快递行业

    • 2022年1-11月累计免征增值税约7.2亿元
    • 惠及企业568家
    • 平均每家企业减免税额约126.8万元

典型企业案例

案例1:北京某连锁餐饮企业

  • 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1.2亿元
  • 按原政策应缴纳增值税:720万元
  • 实际缴纳增值税:0元
  • 节省资金用于:员工工资发放(占比60%)、门店防疫物资采购(占比20%)、菜品研发(占比20%)

案例2:北京某公交运输公司

  • 2022年1-11月营业收入:3.5亿元
  • 按原政策应缴纳增值税:2,100万元
  • 实际缴纳增值税:0元
  • 节省资金用于:车辆消毒设备采购(占比40%)、司机防疫补贴(占比30%)、新能源车辆购置(占比30%)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增值税免征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完善,2023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将部分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包括:

  1. 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2.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针对小微企业出台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预计2023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5万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约1.2万亿元。

新冠肺炎疫情免征增值税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从北京市2022年11月的疫情数据可以看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税收优惠政策的持续实施对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市场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相关政策也将适时调整,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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